中国的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 

作为履行在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下的一部分义务,中国出版了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(2007)。该方案制定了中国到2010年要实现的目标:

介绍
政策与目标
主要立法

 
 

介绍

作为履行其在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下的一部分义务,中国出版了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(2007)。该方案制定了中国到2010年要实现的目标:

  • 能源使用
    每单位GDP能耗将比2005年减少20%
  • 可再生能源和核能
    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发电电能比例上升
  • 火力发电厂
    将提高火力发电厂的发电效率
  • 热电联产
    同时产生更多的电能和有用热能
  • 煤层甲烷和煤矿甲烷
    开发上述能源

该方案未制定二氧化碳减排目标。但是只要切实执行该方案支持的所有措施,专家们认为中国的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大大减少。

中国国务院号召所有地区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《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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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与目标

中国在国内政策中也制定了一套国内能源目标:

  • 国家能源强度-到2010年降低20%
    为实现这一目标,中国已采取如下措施:
    • 能源节约目标
      “高能耗一千强企业节能行动”为中国一千家能耗最高的企业制定了能源节约目标。
    • 提高石油税收
    • 燃料经济性
      已通过农村车辆燃料经济性标准
    • 强制执行的工业节能目标
      能源节约法规定了强制执行的工业节能目标
  •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-到2020年增加15%
    为实现这一目标,中国通过了《国家可再生能源标准》以解决下述问题:
    • 风能
      已制定两个目标-到2010年产生能源5兆瓦,到2020年产生能源30兆瓦。
    • 太阳能
      中国已表达了要发展太阳能产业的愿望
    • 能源回收方案
      国家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30%的城市垃圾转化成能源
    •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--到2020年增加15%
      为实现这一目标,中国通过了《国家可再生能源标准》以解决下述问题:
      • 建筑物的能源效率
        进一步明晰规定、增强执行力度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率
      • 照明节能
        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照明节能的目标,即到2010年增加1亿5千万个节能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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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立法

中国的其他主要能源法律包括:

  • 能源节约法(2008)
    该法案要求所有地方政府提交提高城市能效的计划,包括建筑物能效和公共交通能效
  • 可再生能源法(2005)
    该法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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